黑龙江园林绿化定额
黑龙江省现行的园林绿化定额为《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HLJD-YL-2024),以下是其相关内容:
总说明
- 适用范围: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园林绿化工程。
- 编制依据: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方和行业标准、定额等。
- 编制条件: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且假定材料等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
- 性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
章节内容
共四章,具体如下:
- 第一章绿化工程:包括绿地整理,如人工砍伐乔木、砍伐乔木外运运距增加、人工挖乔木树根、机械挖乔木树根等内容。
- 第二章园路、园桥工程:涉及园路、园桥等相关工程的定额规定。
- 第三章园林景观工程:涵盖园林景观相关项目的具体定额。
- 第四章措施项目:针对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措施项目给出定额标准。
人工、材料、机械相关说明
- 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并分别列出普工和技工的工日消耗量,还包含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 材料:分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损耗量包括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混凝土、砂浆等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
- 机械:根据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等综合确定,每个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施工机械作为工具用具在企业管理费考虑。
其他要点
- 水平和垂直运输:本定额材料(植物)、成品、半成品包括自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 其他规定: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本定额未考虑的特殊情况,发生时另行计算;定额中“××以内”等包括本身,“××以外”等不包括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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