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园林绿化资质办理
园林绿化资质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以下是一般的办理流程及相关内容:
审批机构
- 一级:由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发证。
- 二级:由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审批、发证、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 三级:由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条件
- 一级资质:企业固定资产中园林机械设备类资产净值不低于200万元;需满六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资质满三年以上;公司有固定办公场所且不低于300㎡,日常办公设备完备。
- 二级资质:企业固定资产中园林机械设备类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需满五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满三年以上;公司有固定办公场所且不低于200㎡,日常办公设备完备;苗木生产基地不少于1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 三级资质:公司有固定办公场所且不低于100㎡,日常办公设备基本完备;苗木生产基地不少于3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申请材料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
- 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
-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新办企业无需提供)。
-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 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单,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履历表,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
- 企业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单。
- 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
- 企业苗圃自有土地证明,或企业苗木生产培育基地合同期五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近一年租金支付的凭证。
- 公司办公场地证明。
- 企业资质申报影像文件。
- 企业近三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新办企业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 准备阶段:企业需完善组织架构,包括技术、财务、管理等相关部门;按资质等级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收集整理企业过往的园林绿化项目业绩。
- 申请阶段: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应的审批机构。有些地区需要先进行网上申报,再提交纸质材料。
- 审查阶段
- 材料审查:评审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现场考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现场进行考察,评估企业的实际运营能力和服务质量。
- 审核与决定阶段: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结果,审批机构决定是否颁发资质证书。
- 公示与领证阶段: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企业即可领取园林绿化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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