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征收桂花树价格表
根据河南省及洛阳市现行政策,2025 年征收桂花树的补偿标准尚未发布更新版本,目前仍沿用 2018 年《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洛政办〔2018〕49 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最新政策动态和市场参考,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一、补偿依据与政策框架
- 省级政策基础
河南省人民政府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在 2025 年 8 月底前调整并公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且不得低于省政府制定的最低标准。目前洛阳市尚未出台 2025 年新标准,仍执行洛政办〔2018〕49 号文件,该文件未明确桂花树的具体补偿价格,仅原则性规定 “据实补偿” 或协商评估。
- 市级执行标准
洛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方案(如瀍河回族区、汝州市等)均明确,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洛政办〔2018〕49 号文件执行,其中未单独列出桂花树补偿标准,需结合其他树木补偿方式或协商确定。例如:
- 大田种植的乔木类经济林,胸径 10 厘米以下按 1 万元 / 亩补偿,10 厘米以上按 1.5 万元 / 亩补偿(老城区政策参考)。
- 零星种植的树木按株补偿,如花椒树大棵 6 元 / 株、中棵 4 元 / 株、小棵 2 元 / 株(老城区政策参考)。
- 补偿要素与评估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办法,桂花树补偿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品种差异:丹桂、金桂等优质品种补偿可能高于普通品种。
- 规格参数:米径、冠幅、树龄是核心计价指标。
- 市场价值:参考 2025 年苗木市场价格,米径 10-15 厘米的普通品种价格约 450-6000 元 / 棵,丹桂可溢价 50%-100%。
- 移栽成本:需移植的桂花树,补偿费用包含挖掘、运输、养护等成本。
二、2025 年市场价格参考(非官方补偿标准)
以下为 2025 年全国及河南省桂花树市场交易价格,可作为征收补偿协商的参考依据:
规格(米径) | 普通品种(元 / 棵) | 丹桂 / 朱砂桂(元 / 棵) | 备注 |
---|---|---|---|
1-3 厘米 | 5-20 | 20-50 | 幼苗市场,批发价可下浮 30%-50% |
5 厘米 | 50-100 | 100-200 | 容器苗,适合庭院种植 |
10 厘米 | 450-1200 | 800-2000 | 工程绿化常用规格 |
15 厘米 | 1500-6000 | 3000-12000 | 精品苗溢价 30%-50% |
30 厘米以上 | 5 万 - 50 万 | 10 万 - 100 万 | 古树或景观树,需专业评估 |
区域差异:
- 主产区:湖北咸宁、广西桂林等地价格较其他地区低 10%-20%,米径 15 厘米的普通品种约 1.5 万 - 3 万元 / 棵。
- 北方市场:因运输成本高,同规格树到岸价较产地高 30%-50%,如北京市场米径 10 厘米的桂花树约 600-800 元 / 棵。
三、补偿争议解决与建议
- 协商评估
若征收方未明确桂花树补偿标准,可要求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如林业部门或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价值评估,评估报告需包含品种、规格、生长状况等要素。
- 政策咨询渠道
-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通过官网或电话(0379-63225088)查询最新补偿政策。
- 属地政府:如汝州市、瀍河回族区等,征地补偿方案通常在当地政府官网公示。
-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需公平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若补偿标准过低,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注意事项
- 抢种不予补偿:征收公告发布后抢种的桂花树,一律不予补偿。
- 社保安置:被征地农民可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社保费用按区片综合地价的 35% 缴纳。
- 动态调整:河南省政府要求补偿标准每 3 年更新一次,2025 年新标准预计 8 月前发布,建议持续关注政策动态。
总结:目前洛阳市 2025 年征收桂花树的官方补偿标准尚未出台,实际操作中多参考旧有政策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建议被征收人主动与征收方沟通,要求出具评估报告,并及时咨询属地自然资源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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